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2019年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放假时间:9月13日至9月15日,共3天。其中9月13日(星期五)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各部门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制,牢固树立稳定安全观念,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,提前开展假前师生安全法制教育,引导学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;认真开展假前安全隐患排查,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三、保卫处要加强假期门禁、夜间巡逻等安全防范措施,充分发挥“三防”的安保作用,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;教网中心要继续加强网络监控,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;总务处要做好假期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,确保水、电、气以及食堂正常供应。
四、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不得擅离岗位,要确保信息畅通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,及时协调,妥善处理。
祝全体师生员工节日愉快!
党政办公室
2019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