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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常态论述摘登

文:光明日报 时间:2016-03-04 浏览次数:

2014年5月

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及“新常态”:“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,我们要增强信心,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,适应新常态,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。”  

2014年11月

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“新常态”。其中提出了新常态给中国带来的四个方面的发展机遇:“经济增速虽然放缓,实际增量依然可观”,“经济增长更趋平稳,增长动力更为多元”,“经济结构优化升级,发展前景更加稳定”,“政府大力简政放权,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”。  

2015年6月

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指出,当前,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、结构优化、动力转换三大特点。适应新常态、把握新常态、引领新常态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。  

2015年7月

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,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,保持战略定力,增强发展自信,坚持变中求新、变中求进、变中突破,走出一条质量更高、效益更好、结构更优、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,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、分工更优化、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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